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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洛学院关于刘勇等29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7-08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    按照《商洛学院处、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》(商院党〔2017〕21号)和《商洛学院2017年处级干部竞聘(争)上岗工作实施方案》(商院党〔2017〕22号)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,经个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竞聘(争)演讲、民主推荐、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、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、组织考察、任职前公示、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等程序,根据学校党委2017年7月7日会议研究决定,聘任:

    刘勇同志为人事处处长·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张建芳同志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·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;

    李云刚同志为财务处处长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刘建新同志为审计处处长;

    余发有同志为保卫处处长;

    王志刚同志为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处长;

    朱小强同志为丹江校区管理处处长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李龙强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;

    袁训锋同志为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院长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程敏同志为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院长;

    彭晓邦同志为健康管理学院院长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李彦广同志为院长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王霄飞同志为院长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1年);

    刘麦霞同志为新闻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王攀同志为学生处副处长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王辉同志为人事处副处长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高扩昌同志为教务处副处长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张晓倩同志为教务处副处长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钟思远同志为科技处副处长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王学军同志为发展规划处副处长·学科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雷清同志为财务处副处长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杨宪华同志为保卫处副处长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刘顺超同志为基建处副处长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杨丽丽同志为信息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陈垚同志为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赵永平同志为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廉明同志为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杨小锋同志为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1年);

    贾长安同志为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1年)。

    以上29位同志原任职务同时免去。

    以上29位同志请于2017年7月10日前交清手续到新岗位工作。

    特此通知

商 洛 学 院

2017年7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