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委各部门,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按照《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首批高校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陕高教组〔2018〕83号)文件精神,请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认真研读文件,按照文件《高校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》,认真填报《高校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》,并于7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组织部组织科。
组织部将择优向省委高教工委推荐。
特此通知
附件:关于开展首批高校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
组织部
2018年6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