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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商洛学院总支委员会中心学习组制度

发布时间:2017-07-18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为提高全校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政治修养,全面推进我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,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教育方针的自觉性、坚定性、决策力和执行力,特制定党总支中心学习组制度。

一、党总支中心学习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,主持日常中心学习组学习活动。中心学习组成员为各党总支成员及所辖部门主要负责人、团总支书记、党办主任。

二、党总支中心学习组设秘书,各院部党总支中心学习组秘书由院、部党办主任兼任,负责落实学习计划,安排学习场所,准备学习资料,完成组长交办的具体事宜,并作为各总支中心学习组信息员上传和发布本中心学习组信息。

三、机关党总支中心学习组下设中心学习第一小组、第二小组,学习小组组长和秘书由机关党总支确定。

四、校直属党支部建立党支部中心学习组,参照党总支中心学习组的要求开展活动。

五、党总支中心学习组采取自学、集体讨论和专题辅导等形式,坚持自学和集体研讨相结合,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相结合,与指导实际工作相结合。

六、党总支中心学习组每年要有具体学习计划,集体学习坚持每月一次,每次学习要事先确定专题和重点发言人,党总支中心学习组成员要按学习计划做发言准备并积极开展讨论;党总支中心学习组成员要认真处理工作和学习的矛盾,保证每周至少学习六小时,每年必须撰写至少一篇理论研究文章或调研报告,并做好学习笔记备查。

七、党总支中心学习组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,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学习相关理论。

八、党委宣传部每年11月底以前对党总支中心学习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、登记和公布;要通过学习笔记展览、理论学习交流等方式强化学习效果。

九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