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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洛学院党委组织部•党校工作职责

发布时间:2017-07-17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党委组织部职责范围

党委组织部是负责学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,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为学校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提供组织保证。主要职责如下:

(1)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指示、决议,拟订和实施党的组织工作的各项意见和措施,推进学校党的建设。

(2)做好学校干部的培养、选拔、使用、教育、管理等工作,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。

(3)做好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,完善组织生活制度、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,探索新时期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。

(4)负责全校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,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,做好党费收缴、管理、使用工作。

(5)负责全校党员、干部信息工作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。

(6)负责组织党员、党组织评优工作及中层干部考核工作。

(7)受理学校干部、党员的申诉和信访工作。

(8)负责党员思想教育工作,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工作。

(9)负责与相关部门一起筹办学校党代会等相关会议。

(10)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审查工作。

(11)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出国出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。

(12)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党委党校职责范围

党校是在校党委直接领导下,教育培训党员、干部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的主要阵地,是提高党员干部素质、增强党员党性的政治学校。主要职责如下:

(1)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,开展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宣传和教育。

(2)负责教工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、党员(含预备党员)的培训;配合组织部门对科级干部、处级后备干部的培训和处级干部的短期培训。

(3)承办学校党委、行政举办的专题培训班或研讨班,以及党外干部培训班。

(4)承担学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调研或课题任务。

(5)协助上级党校做好我校干部培训工作。

(6)负责开展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,提高培训水平。

(7)选拔聘任兼职党课教师,提高党校培训质量和水平。

(8)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