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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部•党校服务承诺

发布时间:2017-11-08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1.强化服务意识。公布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,为师生员工提供方便、快捷的服务。对前来办事的师生员工,文明热情接待,细致周到服务,师生来信来访来电有专人负责接待,做到件件有落实。

2.实行首问责任制。有关党员发展,党组织关系转接等方面问题,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,符合相关规定,手续完备的随到随办。若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,要说明情况,绝不搪塞、推诿。

3.实行限时办结制。凡属权限范围内并需研究的事项,尽快答复办理情况,因特殊情况一时不能办理的,要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说明,告知工作进展情况;凡属权限范围之外,需提交校党委或校领导研究决定的事项,按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校党委或校领导研究。

4.简化办事程序。倡导高效、务实的工作作风,简化办事程序,能即时办结的事情即时办结,对问题比较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,需要一定时日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情,要耐心说明情况,解释清楚,并及时研究或转办。

5.加强自身建设。恪守职业道德,坚持原则,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,坚持一切按规矩办、一切按制度办的原则,不滥用职权,不以权谋私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,廉洁从政。

6.自觉接受监督。信守服务承诺,自觉接受监督,加强对工作人员服务承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,对违反服务承诺制度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,实行责任追究制,凡有违诺,逐一追究责任,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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