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校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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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实施意见

发布时间:2017-07-18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一、重要性和目的

党校是对党员、全体师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,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加强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的重要阵地,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场所。目的是加强党的建设,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,确立党在高校中的核心领导地位,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,提高党员和积极分子的素质。认真办好党校,是加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。

二、指导思想

组织学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,以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守纪律,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工人阶级先进分子为宗旨,使学员成为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水平,坚定地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善于团结同志,密切联系群众,德才兼备的好干部,又红又专的好党员。

三、组织机构

党校设校长和党校办公室。党委书记担任党校校长。党校办公室设在干部人事处,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,配备一名专职干部,负责日常工作。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、教学、学籍管理等日常事务。每期按班配备指导员一人,同时聘请兼职教师若干人。每班设班委会,由班长、学习干事、小组长组成。

四、学制、招生对象及条件

学制:每学年举办一至二期,每期学习一至两个月。

招生对象: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、党员、政工干部和党员领导干部。

学员条件:

1.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,拥护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认真学习文化课和业务,积极要求进步,努力按照党员的条件要求自己,在学校、院(部)、班级组织的有关活动及日常的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,成绩显著。

2.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,乐于承担组织交给的有关社会工作和任务。

3.作风正派,廉洁奉公,联系群众,遵守法纪和校规校纪。

五、教学内容、形式

教学内容力求有的放矢,增强党校教育的针对性。始终坚持“以正面灌输为主,系统地向学员讲授马列主义基本理论,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”。同时本着“缺什么补什么”的原则,结合学员现实思想状况和国内外形势,充实党课内容。

教学形式力求生动活泼,加强对学员的吸引力,一方面在授课时要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,把大道理讲得通俗易懂,大家容易接受。另一方面,要采取各种形式,把课堂教学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,组织学员听录音、看录像、外出参观等。

六、管理及经费

加强管理,建立健全规章制度。一是报名考勤制度,二是结业制度,三是跟踪考察制度。

经费按学校党员人数每人每年18.00元的标准提取,主要用于支付必须的讲课费、劳务费、教材费,购置必须的音像文字材料等。